網友問:「分手後還會聯絡嗎?」
我的回答:「如果聯絡不造成傷害,想聯絡就聯絡吧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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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段感情,結束時誰對誰錯、誰愛得深誰愛得淺、分手後對方或自己有沒有新的對象,都會影響你要不要聯絡的決定。

讓感情結束的不一定都是主動提分手的那個人,舉例來說:當A無愛只是拖著、愛拈花惹草和別人搞曖昧、或者劈腿,B受不了而提了形式上的分手,本質來說我們也會認為是A造成感情的結束。


《例1》

如果分手是對方造成的,而你受傷的心還沒有痊癒,總是看到他的動態就捕風捉影、心驚膽戰;甚至會為了他冷淡的言語黯然傷神。
那就不要聯絡。(因為聯絡會傷害自己)


《例2》

如果分手是你自己造成的,你想挽回對方,那就聯絡。
但要尊重對方的選擇(也許對方一點也不想和你重新開始),如果對方恨透了你、怕極了你,不願和你有任何交集,那就不要聯絡。(因為聯絡會傷害對方)

還有一種可能是你不想挽回對方,只想當個朋友關心他,但你也得確定對方真的能斷了感情只把你當普通朋友,否則那些聯絡都是矯情、都是傷害。


《例3》

不論誰對誰錯,分手後其中一方或者雙方有了新對象,那就不要聯絡、不要打擾對方的新生活。

有了新歡想和舊愛聯絡是什麼心態?
備胎?炫耀?還是希望對方祝福?

敬謝不敏,這種傷害我們通通不需要。
更別說這種聯絡非常有可能造成你(或他)與現任交往對象的感情傷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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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還有非常多例子,但我懶得一一列舉出了。

人性都是有點賤的我明白,即使分手了也巴不得所有舊情人都還對你念念不忘,癡戀著你。
你要遵循著你的本性去那麼做,和前1.2.3.4.5任密切聯絡,誰也干涉不了你。

但如果有人剛好是「對方一聯絡就會對自己造成傷害的」這種情況,我會勸他們刪除、封鎖、避免和前任有交集。


另外是關於分手後其中一方有了新歡的情況。
有人總是會假裝大方、充滿風度的說:「恭喜你找到一個好對象。」

國中純情懵懂的交往對象,過了十幾年後知道對方結婚了,你真心祝福他,這我相信。
分手幾個月的前任交往了新的對象,你嘴上說祝福,內心也真的毫無芥蒂的對他說恭喜嗎?鬼才相信!


最後回到一開始網友問我的問題:「我分手後會跟前男友聯絡嗎?」

基本上我是一個很好強又愛面子的人,明明愛對方愛的要死要活但只要對方不愛了、不想繼續下去了,我就會賭一口氣從此不和他聯絡,因為我不想給對方傷害我的機會。

如果相反是我提的分手,我嘗試著想聯絡不想失去這個朋友,但發現對方真的怨念很深或壓根不想甩我時,我就會保持距離不讓兩個人都繼續痛苦。

哪有什麼責怪對方為什麼不能當朋友的立場,當一段相處的感情被全盤否定後(不是一定,但受傷的人會這麼認為),你們也只是兩個陌生人的關係,人家不想交你這個朋友,難道你還學業務死皮賴臉的強迫推銷嗎?
我不想拿熱臉貼你的冷屁股,那是我的自尊;至於失去我原本不願失去的這個朋友,那也是我該承擔的後果。


分手後要不要聯絡從來就不是個有單一標準答案的問題。
它是關於愛、自尊、傷害、還有其他莫名變數參雜起來,混沌無解的難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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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lison艾厲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