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人們意識到〝老了〞這件事,是開始參加婚禮喜宴的時候。
  當人們意識到〝死亡〞這件事,是開始參加葬禮喪事的時候。



  片中的主角比爾布萊森(勞勃瑞福 飾演)是個在美國出生,但英國生活二十年的旅遊作家,最近剛搬回久違的美國定居。在某天參加喪事後,萌生出「受夠這種充滿病痛和喪禮的人生了」的念頭,決定挑戰自己,去美國阿帕拉契山徑健行,充滿雄心壯志的想用年過半百的身軀走完約2200英哩(3500公里)的路,順便透過這路程認識自己的家鄉。

  這邊先談原著,《A Walk in the Woods: Rediscovering America on the Appalachian Trail》(在森林中漫步:從阿帕拉契山徑重新認識美國)就是作者比爾布萊森寫下自身經驗的旅遊書,他與好友凱茲一同上路,以幽默詼諧的筆調記述他們在健行途中發生的人事物,並穿插歷史人文、社會學、生態自然等知識性的問題討論。

  電影改編承襲了這種幽默詼諧的風格,知識性的探討僅留下少部分對話,而加重了關於情誼的描寫,布萊森與凱茲從互看不對盤到彼此包容互助的友情;布萊森與妻子凱薩琳走過多年的情誼,讓抱怨責罵都成了愛意的展現。

  此外,電影也用爬山象徵人生,「你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,只能盡力而為。」
  對照他們健行過程的事件插曲,都可以在人生中找到一些領悟和意義。


  當然,也不是非得要找出什麼意義的。

  一個高學歷、拿過多獎項、高收入又有完美家庭的人生勝利組布萊森,和欠下一屁股債、曾經酗酒、滿身病痛又孤家寡人的魯蛇搭檔凱茲,光看這兩位天差地遠的中年大叔,彼此迥異的價值觀和行事方式會擦出什麼激烈的火花,就夠有趣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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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開眼電影網-別跟山過不去維基百科-A Walk in the Woods (book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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